IP/AS转移的相关规定(2022)

2022年08月01日17:04 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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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址转移仅适用于CNNIC IP地址分配联盟会员单位。

二、任意类型的地址资源转移,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转移双方会员单位的营业资质有效。

2、转移双方会员单位无欠费、无不良行为问题。

3、转移双方须至少在双方年费截止日期60天之前按照要求提交转移材料,转移材料包括转移双方基本信息以及接收方对地址需求和过去地址使用率的详细说明。

4、转移申请应由转出方发起,转移双方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或失效要承担法律责任。

5、原则上凡是5年内有转入记录的会员不得转出,凡是5年内有转出记录的会员不得转入。距离初始分配时间不满6年或6年以内发生过转移的地址段,不得转移。符合以上原则的,须按照要求提交转移材料,转移材料合格后可办理转移。如涉及重大业务需求、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地址转移且突破以上原则的,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

6、海外地址转入、会员单位解散、国内子母公司互转这三种情况不受上述转移要求限制(根据APNIC政策规定,103.0.0.0/8地址段转移仍需要满足距离初始分配时间满5年),除常规转移材料外,且需出具市场监督等官方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转移材料合格后可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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