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文/数字.中国”域名开放注册的通告
2012年08月17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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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8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中国域名注册和服务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告》中第二条 “自2012年10月29日起,作为独立顶级域,‘.中国’域名将参照‘.CN’域名和其它顶级域的命名规则,用户可单独或组合使用中文字符、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与连接符‘-’组合作为域名命名。为保护相应权益人的权益,单独使用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与连接符‘-’组合进行命名的注册流程将另行通知”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为了维护正常的域名注册秩序,保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经广泛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我中心在正式开放“英文/数字.中国”域名注册之前,将设定优先注册期和优先升级期,在此期间内,允许相关权益人优先申请“英文/数字.中国”域名。
二、优先注册和优先升级的具体注册规则参见《“英文/数字.中国”域名优先注册和优先升级的注册规则》。
“.中国”是全球互联网上代表中国的中文顶级域名,广大用户可视自身互联网发展需求进行自愿注册。用户如对以上通告事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联系方式向我中心进行咨询。
电话:010-58813000(7×24小时)
传真:010-58812666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