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4年12月27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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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信息产业部第30号令颁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我中心根据该办法的要求以及域名注册服务工作的实际,决定修订2002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为保证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希望广大关注互联网发展、关注域名注册服务的公众在2005年1月10日前就《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修订稿)向我中心提出修改意见,我中心将参考广大公众的具体意见对《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修订稿)进行修改完善。
《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修订的说明
我中心反馈方式:
传真: 010-62559892
电子邮件: xize@cnnic.cn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